聚丙烯酰胺本身是没有毒性的,因为当它进入人体后,大部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被排出体外,基本不会被消化道所吸收。多数含有聚丙烯酰胺的商品也不刺激皮肤,只有它的某些水解体可能有残余碱,当反复、长期接触时会有刺激性,但无大害。
但是丙烯酰胺是合成聚丙烯酰胺的单体,就丙烯酰胺来说它是具有毒性的。丙烯酰胺为神经性聚丙烯酰胺致毒剂,会损伤神经系统,中毒后表性出运动失调,肌体无力等症状。
因此各国卫生部门均有规定聚丙烯酰胺工业产品中残留的丙烯酰胺含量,一般为0.5%---0.05%。当它用于工业、城市污水的净化处理时,一般允许丙烯酰胺的含量小于0.2%,用于处理直接饮用水时,丙烯酰胺含量需小于0.05%。
扩展资料:
聚丙烯酰胺没有毒性,而且具有以下三种性质:
1、絮凝性。聚丙烯酰胺能使悬浮物质通过电中和,起到絮凝作用。
2、粘合性。可以通过物理的化学作用等起到粘合作用
3、增稠剂。在中性和酸性条件下都有增稠作用,但是PH值大于10时,其容易水解。